常熟住房公积金用途有哪些?常熟公积金可以在苏州买房吗?常熟代缴住房公积金问题
职工个人缴存的常熟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常熟住房公积金,全部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连续正常缴存常熟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职工在购(建)房时,可以申请常熟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除此之外,常熟住房公积金共有以下七种用途:
一、购(建)房
缴存职工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领取本人、配偶及同一户口簿内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职工发生一次购(建)房行为只可领取一次公积金。
二、还房贷
若缴存职工购(建)住房时办理了住房贷款(含商业贷款),在正常还贷期间,可使用公积金还贷。
三、付房租
缴存职工在本市无自住住房而租赁普通住房自住的,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付租金。
四、看重病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五种重病的,在治疗期间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救急。
五、扶贫帮困
若缴存职工家庭困难,属低保对象,可持相关救助证明领取公积金。
缴存职工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常熟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
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已满两年的,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
六、出大市
户籍地在苏州大市以外的缴存职工,在离职返乡时可全部提取本人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
户籍地在苏州大市以内的缴存职工,若调往外地工作,可以办理转移或者全额提取。
缴存职工出国(境)定居,可以全部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七、离退休
缴存职工离休、退休后,公积金应一次性结清。
缴存职工意外离世,由其权益继承人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常熟住房公积金,解决市民对常熟住房公积金的疑问,微小保常熟社保代缴中心小编总结了以下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
1,刚刚收楼不久,但资金紧张,没有钱装修,请问可以用常熟住房公积金贷款装修吗?
微小保常熟社保代缴中心回应:装修住房不能申请常熟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由常熟住房公积金的专用性质决定的。即常熟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常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出上。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居民居住水平不高,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居民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较小等因素,从常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的特点出发,为加快解决职工的基本住房问题,《条例》强调常熟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解决购买住房、建造住房等住房基本消费方面的支出,而装修、装饰作为享受性支出则不在此列。
2,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不需要办理评估?
中心回应: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办理房产评估。
“二手房”是指商品房或公有住房第二次上市交易。“二手房”和商品房区别主要在于买卖主体和成交价格,商品房买方一般为自然人,卖方是开发公司以法人身份出售,商品房的成交价格是根据土地分摊、建筑成本、各项政策性收费、附属配套设施分摊等构成;而“二手房”买卖主体均是自然人,成交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商定;因此“二手房”买卖的价格和房地产实际价值存有差距。
常熟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缴存人的切身利益,为确保常熟住房公积金的安全,管理中心必须采取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在公积金贷款中房产价值是确定贷款额的重要因素,贷款风险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是否真实,价格是否合理。因此,对“二手房”须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其真实价格进行评估是降低贷款风险的需要。
3,我刚刚参加工作,单位给我缴交了常熟住房公积金。请问职工个人对公积金拥有完全处分权吗?
微小保常熟社保代缴中心回应:《常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常熟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常熟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有人认为,既然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那就是自己的钱,我想什么时候提取就什么时候提取,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种说法是对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一种误解。从公积金本质属性上说,属个人所有没错,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个人所有是限制性的所有权。
其一,公积金不是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占有,而是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到常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专户内集中统一管理。
其二,公积金具有专用的规定性,只能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支出,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也就是说只有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才允许提取,不得挪作他用。
其三,公积金不能随个人意愿决定保值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国家政策规定由常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运作、统一保值。
其四,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没有可转让权,在没有被常熟住房公积金所有人提取前,公积金所有人除按规定用于住房支出外,没有其他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