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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落户中心:这15类“无户口人员”可以落户了

作者: 代缴社保公司 来源: www.weitao58.cn/hukou/ 发布日期:2019-10-30 15:24
  苏州落户中心:户口登记松绑10万人顺利落户
 
  重庆市自2016年启动“无户口人员登记落户改革”以来,截至目前已为10万非婚生子女、民政救助安置身份不明人员等事实上无户籍的群众成功办理了户籍,解决了这部分群众因无户籍带来的生活难题。
 
  2016年以来,重庆市公安部门会同民政、计生等多个职能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出台了行之有效的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措施。将非婚生子女、重庆市公民在国外生育子女、无条件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人员、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捡养人员、民政救助安置身份不明的流浪乞讨人员、户口被注销的刑满释放人员等共14类无户口人员一并纳入办理常住户口登记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为户口登记松绑,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
 
  此外,在为无户口人员落户过程中,公安部门尽量简化手续,为困难群众提供落户登记救助,开辟绿色通道,协调鉴定机构为困难群众办理与落户相关的亲子鉴定服务,确保各类无户口人员均能顺利登记落户。

 
  苏州落户中心:这15类“无户口人员”可以落户了!
 
  在昆明市的一些地区
 
  由于种种原因
 
  部分公民没有户口或无法落户
 
  由此带来的诸多不便
 
  让他们及家人苦恼不已
 
  同时,也不利于
 
  我国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
 
  日前,苏州15类无户口人员解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问题。
 
  苏州这15类无户口人员
 
  这样申办登记户口
 
  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
 
  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的
 
  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的
 
  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凭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5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6因长期外出等原因造成的
 
  因长期外出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在原户口注销(漏登)地查找户籍档案,并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漏登)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7父母无户口造成的
 
  因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当父母去世或无法寻找时,可凭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的调查核实材料及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所在地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8刑满释放未落户的
 
  刑满释放未落户的无户口人员,可凭《释放证明》,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9证件遗失造成的
 
  《户口迁移证》《释放证明》《退伍证明》《转业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凭补领的证件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0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
 
  《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11我国公民与外国人
 
  无国籍人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2生活无着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
 
  对生活无着长期流浪乞讨人员,要积极开展身份信息查询和安置工作。对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需在社会救助机构安置的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提出入户申请,公安机关为其在社会福利、救助机构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对查找不到身份信息和监护人的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由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免费为其采集DNA信息,并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内进行比对后,在社会福利、救助机构集体户口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3回流边民无户口人员
 
  因长期外流越南、老挝、缅甸3国被注销常住户口,现本人或其子女回流国内并有长期居住生活意愿的人员。
 
  取得他国身份证件但未取得他国护照等国籍证明,符合《云南省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华侨认定标准的,凭《华侨回国定居证》等有关材料,经居住地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取得他国身份证件但未取得他国护照等国籍证明,不符合华侨认定标准的,由本人持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市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国籍认定,凭《国籍认定证明》、个人申请书(含陈述情况说明)、其他能够证明其曾经在国内居住生活的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证明等,经居住地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经调查未取得他国签发的国籍或身份证件且其本人或其父母曾有中国户口的,可依法认定中国国籍,凭能够证明本人或其直系血亲具有的历史户籍证明材料、个人申请书(含陈述情况说明)、其他能够证明其曾经在国内居住生活的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证明等,经居住地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14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自发移民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自发移民无户口人员,在当地取得合法的生产、生活资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以申请登记户口。
 
  15其他无户口人员
 
  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苏州落户中心:单靠“户口”留不住人才
 
  纠结半年后,在北京某国企工作3年的李丽(化名)提出离职。由此,她陷入了官司之中。原来,根据李丽入职时跟单位签订的“户口违约金”协议,李丽应至少服务5年,否则要支付不菲违约金,目前双方已诉诸法庭。
 
  李丽的遭遇和纠结并非偶然,“北上广”等城市的户口是稀缺资源。过去,为了吸引人才,一些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往往开出“给户口”的条件。对很多毕业生而言,这纸户口的确有诱惑力——这不仅意味着身份的认同,还对应种种隐形福利,不仅自己受益而且荫及子孙。一纸户口,成了一道围墙,对内是福利,对外是门槛。所以,不问行业、不计待遇“拿户口”,成为一种现象。
 
  现在,北京等发达城市的户口越来越紧张了,武汉、长沙、西安、南京、杭州、成都等“新一线城市”则竞相推出户口新政,不断降低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有的城市甚至单凭毕业证书就能立即落户。如此盛情,体现了一城一地发展振兴的急切、求贤若渴的心境。在户口门槛高企,户籍与子女教育、与购房、买车资格挂钩甚密的当下,这样的热情具有极强吸引力。但是不是给户口就真能长久留住人才呢?也未必。
 
  “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不就出现了不少类似李丽这样的“违约者”么?从单位角度看,他们有违约乃至失信之嫌。但从城市发展角度看,把人的自由和活力捆绑在一纸户口上,不也是对人幸福感和创造力的扼杀吗?经济越发展,人才越流动,户口的束缚效果越弱。时代在变,人们越来越注重劳动的感受。一个单位也好、一个城市也好,指望单靠户口以及落户约定来强行留住人才,显然是非常不够的,也是很难实现的。
 
  况且,北上广大城市户口之所以值钱,本就反映出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资源和现实需求之间存在极大落差。在上海、广州等超大型城市已经放宽落户限制的当下,如何利用有限的户籍资源,引进高端人力资源,助推城市发展,才是破题的关键。
 
  人才要素是根据“人才环境”的优劣来选择和流动的。用人单位不能把重视人才狭隘地理解为“给户口”,而应把惜才、爱才、重才灌注于招才、用才的全过程中。既吸引天下英才来投,又给人才优渥的成长和用武之地。
 
  从长远看,户籍改革就是要剥离附着于户口之上的种种门槛,打破户籍对人才流动的阻碍,让人的自由和创造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用人单位与其死死盯着“户口的诱惑”不放,不如多从人才机制的优化上找出路,用最大的诚意招揽人才、成就人才、留住人才。市民生活有归属感、对城市认同感,才能更有效的促进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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