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昆山花桥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昆山花桥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昆山花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
2.昆山花桥社会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如何确定?
花桥微小保社保办理答:昆山花桥社会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3.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本单位人员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以灵活就业性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3)就业年龄范围内参加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
(4)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
4.昆山花桥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1)本市户籍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所有城乡昆山花桥;
(2)持有两年以上暂住证的外来务农人员;
(3)本市全日制大专院校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
(4)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
5.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何代交基本医疗保险费?
花桥微小保社保办理答: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8%代交,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代交。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的10%个人全额代交。2012年度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及个体工商户的最低月缴费基数为1583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0126元。
6.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
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同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为5%,其中职工由用人单位代交4%,个人代交1%;其它人员按5%的缴费比例于结算年度初按规定一次性代交。
7.灵活就业人员代交社会医疗保险费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失地农民、老昆山花桥)的参保人员须在每年的4月1日至6月20日代交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的,将在每年的7月1日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
8.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每月1-24日(法定假、双休日除外)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携带材料:新参保的须携带劳动保障卡和照片一张;续保的须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007年5月前参保的)、劳动保障卡。
9.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代交?
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于每结算年度首月或新参保之月一次性代交。目前标准为在职参保人员60元/人/年,退休人员40元/人/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8万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
10.参加昆山花桥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缴费金额是多少?
花桥微小保社保办理答:每年1月1日至3月20日,参保人可持劳动保障卡至农村商业银行签约实行代扣代缴。昆山花桥医疗保险费实行定额缴费,并由市政府公布缴费标准,2012年度缴费标准为55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150元,镇(区)级财政补贴170元,市级财政补贴230元。
11.哪些昆山花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可在结算年度内参保?参保时须携带哪些资料?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复转军人、户迁人员、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重残及低保人员、年度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人员。前四类对象凭复转证明材料、户口本、释放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在3个月内办理。办理参保手续时,先到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劳动保障卡,再持卡到各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并代交当年度个人缴费金额。
12.劳动保障卡遗失后如何挂失、解挂、补办?
书面挂失: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社保窗口或昆山花桥社保结算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电话挂失:工作日拨打12333;节假日、夜间拨打53571931。
解 挂: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及劳动保障卡至挂失窗口办理解挂手续。
补 办: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社保窗口或昆山花桥社保结算中心补办劳动保障卡(工本费10元/张)。
13.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后待遇如何享受?
各类人员参保后应当连续不间断代交社会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期限内未连续缴费的视为中断,恢复缴费时对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次月起享受,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不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其住院医疗待遇自恢复缴费满六个月后享受。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住院医疗待遇须满六个月后享受。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购药时,应持《劳动保障卡》、《社会医疗保险病历》划卡结算。
14.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记入是如何规定的?
花桥微小保社保办理答:(1)结算年度起始月46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员按当年度缴费基数的3.4%记入;
(2)结算年度起始月46周岁(含46周岁)以上按当年度缴费基数的4.4%记入;
(3)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养老金总额的5.4%记入,年度个人账户低于450元的按450元标准记入。
(4)下列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个人账户的记入额度:参加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46周岁以下的增加300元、46周岁以上的增加400元、退休人员增加500元;建国前老工人增加500元;国家级劳动模范增加400元,省级劳动模范增加300元,地市级劳动模范增加200元,本市级劳动模范增加100元;高层次人才增加600元。
15.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哪些门诊医疗待遇?
花桥微小保社保办理答:太仓医疗保险:每年5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结付50%、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结付40%,女>50周岁、男>60周岁结付比例提高10%。
住院医疗保险:每年8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人员结付40%,退休人员结付50%,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结付比例提高10%。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程序结付:(1)先由个人账户支付。(2)个人账户用完后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参保人员自负),标准为在职人员600元,退休人员400元。(3)超过起付标准,在职人员25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结付65%;退休人员30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结付75%;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结付比例提高10%。
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500元、退休人员300元。超过起付标准,在职人员50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结付80%;退休人员6000元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结付90%。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结付比例提高5%。
高层次人才: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结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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