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有哪些新的政策,苏州社保的新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下是苏州微淘咨询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苏州社保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
2020苏州社保代缴新政策
据苏州市人社局消息,2020年度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其中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02元/月。
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增加了1368元和105元。而2016年度参加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8245元和2697元。
每年的4月份都是上调社保缴费基数的重要关口,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上涨,各地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会逐年提高。
当然各地的社保不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有差异,所以各地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
而且,社保缴费年度并不是指每年1月到年底,各城市有各自的规定。
如苏州,据市人社局说,2017年度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自4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9512元和3902元。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
苏州代缴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算?
1、缴费基数上限就是你所在的省、市平均工资的300%,超出300%的部分不算入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下限就是你的工资低于你所在的省、市平均工资60%的,那么你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平均工资乘以60%。
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那么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需要缴纳的社保费多了,这意味着到手的工资要缩水了。
假如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工资“被缩水”的将会是两类人,一是月工资低于社保缴费下限的人群,二是高于社保缴费上限的人群。
社会平均工资连年上涨,缴费基数也水涨船高,如果你的工资没有增加,那么你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多了,实际到手的工资就变少了。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苏州代缴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苏州单位不为员工代缴社保怎么办?
对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瞒报、漏报少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保单位应以报盘方式申报缴费基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拷盘服务;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A级信誉单位等社会保险诚信度较好的参保单位可实行缴费基数网上申报。自由职业者于7月1日起到缴费银行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当年不申报,银行不予扣款,已参加医保的就会中断缴费,将会影响其个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