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黑户”都能去上昆山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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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2 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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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黑户”都能去上昆山户口了 2020年黑户上昆山户口新政策
苏州微小保落户中心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解决无昆山户口人员登记昆山户口问题的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指出,进一步完善昆山户口登记政策,依法为无昆山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昆山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昆山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政策》列举了八类无昆山户口人员可登记上户,前七类人员都较明确分类,第八类为“其他无昆山户口人员”。也就是说,事实上所有无昆山户口人员,均可申办昆山户口了。,
随父随母落户自愿,
《政策》提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昆山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昆山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昆山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昆山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昆山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昆山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昆山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昆山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昆山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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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养登记也可办昆山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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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昆山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昆山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昆山户口登记。,
《政策》还提到,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昆山户口登记。,
婚嫁被销户人员可恢复,
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昆山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昆山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昆山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昆山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昆山户口迁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