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转户口需要什么材料?苏州购房转户口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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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2 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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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转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
苏州转户口,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转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转出、转入登记外,凡是转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转出、转入登记。 ,
一、办理苏州转户口所需的证明材料 ,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转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转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
1.婚转,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
2.分(购)、建房转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转移,持入学通知书; ,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转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转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
13.解除收养关系转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转移,持离(退)休证; ,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转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
16.需要凭户口准转证方可转移的对象,还须持转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转证; ,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转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
二、苏州购房转户口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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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落户 ,
1、所需证明材料 ,
(1)申请落户的书面报告; ,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
(3)购房人与落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2、苏州购房转户口办理程序 ,
购房者申请落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落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转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再凭《准予转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转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
三、夫妻投靠转户口的办理 ,
凡五县二区以外符合夫妻投靠来市落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落户。 ,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填写《落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材料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最好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下各地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