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留学人员落户昆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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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5 1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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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回国留学人员落户昆山政策, ,
[服务对象]在国外留学的昆山籍学生;在国外和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项目)攻读正规课程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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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落户昆山政策
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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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回国留学人员人才档案;
2、 协助咨询办理学历认证;
3、 就业创业推荐与咨询;
4、 协助咨询办理职称评审;
5、 办理人才落户、人事代理与档案代管相关手续;
6、 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7、 协助咨询办理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回国留学人员所需的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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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学人员落户昆山政策
提供材料],
一、回国留学人员登记提供材料 ,
1、填报提交《昆山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与护照;
3、国(境)外学位证书或在国(境)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昆山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自购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与证明);
6、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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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国留学人员落户昆山建档材料
(一)在国内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历人员1、联系学校将相关学籍档案寄回生源地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 出具派往昆山的报到证;
2、到档后,个人持报到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至昆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毕业生报到、档案托管及人事代 理手续;
3、待取得国外学历,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后,持以 下资料 交昆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档;
(1)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白色联)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外学历成绩单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有相应资质翻译社翻译)
(4)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有相应资质翻译社翻译)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证书及材料
(二)在国内未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相关学历人员个人持以下资料交昆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档:
(1)国家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白色联)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国外学历成绩单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有相应资质翻译社翻译)
(4)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有相应资质翻译社翻译)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国外学习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证书及材料